正值旅游旺季,本市旅游部門加強規范旅游市場,針對目前旅游市場出現的不具備導游員資格的導游帶團上崗、導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影響旅游服務質量問題進行整頓,將依法對違規導游及旅行社進行處罰。
旅行社將不得派遣不具備導游員資格的導游帶團上崗,否則將按照《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旅行社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游團隊,發生上述行為,將按照《旅行社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對旅行社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導游員進行導游活動時必須佩戴導游證,否則將按照《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實施IC卡導游證扣分處理,拒不改正的,將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處500元以下的罰款;另外,導游員進行導游活動時,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否則將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1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記者 張鳴岐 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