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9日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根據協議規定, 雙方同意將逐步減少投資限制和促進投資便利化。
雙方同意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接受并保護相互投資,逐步減少或消除對相互投資的限制,創造公平的投資環境,努力促進相互投資。
雙方還同意,逐步簡化投資申請文件和審核程序,并且相互提供投資便利,包括一方對另一方投資者取得投資訊息、相關營運證照,以及人員進出和經營管理等提供便利;一方對另一方及其投資者舉辦說明會、研討會及其他有利于投資的活動提供便利。
[責任編輯:段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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