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以法律權威為社會誠信護航】
廣州日報 誠信關乎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乎社會和國家的公平正義,茲事體大。借助法律權威來打擊不誠信行為,方能讓誠信者走遍天下,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歷經三次審議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刑法修正案(九)的一大亮點,就在于更加注重維護社會誠信。據悉,刑(九)增加規定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以及利用網絡實施犯罪行為的犯罪。此外,組織考試作弊,替考和請人替考,“醫鬧”,使用偽造、變造的或盜用他人身份證、護照等行為都被納入刑法調整范圍。
“人不信不立,國無信不強。”社會誠信涉及方方面面,既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也與社會治理等公共議題聯系緊密。網絡謠言愈演愈烈,打開微信朋友圈,種種聳人聽聞的謠言一傳十十傳百,一方面給相關企業帶來了負面影響,比如關于某洋快餐使用6個翅膀8條腿“怪雞”的謠言流傳已久,但近年來又在社交媒體上刷屏,一則既無科學依據也不符合邏輯常識的小謠言,讓這家世界500強企業傷透了腦筋;另一方面網絡謠言還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比如甘肅蘭州出現食鹽“漲價停產”謠言后引發了一輪搶鹽風波,網絡謠言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可見一斑。此外,替考、作弊等行為,破壞了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也是典型的不誠信行為。今年6月,江西省教育廳通報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調查結果,處理各類人員42人,其中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由公安、檢察機關立案查處。這些案例都充分說明,向不誠信行為宣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