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陳水扁在《臺灣的十字架》書中,對貪腐案的辯白并無足道,他將全書的重點置于政治操作,自稱是“法理臺獨”的追求者與實踐者,并鼓吹在今后三年,以“拒統公投運動”為臺灣政治運動的主流。
社論指出,陳水扁不認罪,不甘以貪污犯為自己的歷史結論;因而,他全力將自己塑造成“臺獨”的旗手。他的低目標,是藉此挾持民進黨,使民進黨不能與他切割;他的高目標,則是幻想他仍有再度成為綠營共主的機會,甚至有第三次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的可能性。在書中,他稱夢見自己三度出馬選“總統”。
若將此書視為陳水扁親頒的“臺獨”經典,其中的矛盾、淺薄與虛偽,皆令人驚異。他最后總結的行動綱領是:從今年二二八的“臺灣建國會議”,開始推動為期三年的“拒統公投運動”,聯署目標為七百萬人,非但“拒統公投”可過關,更可贏得二○一二年的臺灣地區領導人大選。“拒統公投”的主題是:兩千三百萬臺灣人民拒絕中國共產黨統治。
社論認為,如同“入聯公投”一樣,“拒統公投”又是一個“假命題”。此類公投,除了一再撕裂臺灣,豈能藉此實現“法理臺獨”?臺灣人民已被陳水扁玩弄過三次“公投”,豈會再受愚弄?
陳水扁自剖他在“統獨”議題上的心路歷程稱,他曾主張過“一國兩國”(一個中國下的兩個中國)、“歐盟”模式等;至出任“總統”,又主張“四不一沒有”,亦即否定“臺獨”。臺灣人皆應記得,陳水扁曾說,“臺獨”是“自欺欺人”、“辦不到就是辦不到”。從他自述的生命史中可以看出,陳水扁此一階段開始主張“臺獨”,其實是在其家族貪案爆發之后,尤其是在二○○六年海外“洗錢”曝光之后;顯然,“臺獨”只是陳水扁用為處理貪案所形成的政治生命危機的政治杠桿而已。
因而,陳水扁在書中仍然只以訴諸臺灣悲情的手法來支撐“臺獨”,但對“臺獨”可行性的論述卻依然全無進展。陳水扁一方面強調“臺獨”的困難,用以引發悲情;但“臺獨”既如陳水扁所說的那般困難,則“法理臺獨”的可行性何在?這是陳水扁必須解釋的矛盾。
例如:一、陳水扁在書中用相當篇幅及令人駭異的強烈語調論析美國之反對“臺獨”。他說,“美中合作,葬送臺灣利益”;這其實已是對美國的公開指控。然而,倘美國立場若此,“法理臺獨”的空間何在?二、陳水扁徹底否定了兩岸之間存有和解共存的可能性,然而,倘若此,“法理臺獨”的機會何在?三、尤其不可理喻的是,陳水扁提出的終局解決方案,竟然是“先獨后統/獨而后統”。既主張“法理臺獨”,豈又能“后統”?四、何況,既然要舉辦“拒統公投”,怎又謂“獨而后統”?陳水扁的這一部“臺獨”經典,可謂前后顛倒、邏輯錯亂、色厲內荏。
說穿了,陳水扁在書中的“臺獨”方案,只是挾持“獨”派進而挾制民進黨的政治操作而已。令人玩味的是,他在書中臚列了美麗島大審時,黃信介、林義雄、施明德等八名被告對“臺獨”議題的答辯供詞,暴露了八人當年一律言詞閃爍、不敢公開承認“臺獨”主張的尷尬情狀;陳水扁似在藉此凸顯自己才是“法理臺獨”的唯一及最高代表人物。另一方面,他在書中且明顯抵制李登輝、謝長廷與蔡英文,而力捧“秀蓮姊”等,這亦顯然是著眼于綠營的路線與權力斗爭。
二二八將屆,蔡英文的“臺灣民間國是會議”,與陳水扁的“臺灣建國會議”之間,將有一番競合角力;而陳水扁是否能夠藉此發動為期三年的“拒統公投運動”,亦是未知之數。
社論最后說,無論如何,這將皆只是綠營內部的茶壺風暴而已。臺灣社會雖將因綠營內斗的撕裂而感受痛苦,但臺灣的大局已絕無可能再落于“自欺欺人”的陳水扁及“臺獨”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