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12月29日電 (記者 楊薇)記者29日從廣東省環保廳獲悉,明年珠三角各市將開展包括PM2.5和臭氧在內的六項主要空氣污染物指標監測,2013年全省的國家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范城市開展監測;2014年,全省所有地級以上市開展監測。對于監測結果公布方面,廣東省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珠三角先行先試的原則,依法、有序地做好發布工作。在國家“新標準”發布后,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將率先進行監測評價并向社會公布。
據廣東省環保廳區域大氣科學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省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鐘流舉透露,國家公布新的空氣質量標準之日,就是數據發布之時。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16個站點將率先進行評價并向社會公布,而珠三角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在形成常規監測能力后,及時對外公布,非珠三角的其它城市在常規監測能力形成之后,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及時對外公布。
同時,鐘流舉還指出,根據國家的要求,要實現PM2.5的監測主要不是靠增加監測站點,而是在原來的國控空氣監測點的基礎上安裝設備。
目前,廣東現有97個環境空氣質量國控監測點。穗深兩市所有國控監測點全部具備了六項主要大氣污染物的監測能力,但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不具備“新標準”要求的監測能力。
據透露,除了已有國控站點在近兩年先行先試監測PM2.5,廣東已有用于研究探索的空氣質量監測網點在監測PM2.5,并持續了6年,但PM2.5一直未公布監測結果。
鐘流舉也承認,以目前的情況估計,實行新標準后廣東的空氣優良率將較為顯著下降。
他指出,廣東要降低PM2.5濃度必須大幅度調整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產業轉型淘汰污染嚴重企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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