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為何容不得臺胞定居大陸(日月談)
臺灣陸委會近日稱,臺灣民眾在大陸取得定居證,就是拿到大陸戶籍,將喪失臺灣身份。臺胞領取定居證與在大陸設籍本質上是兩回事,民進黨當局揣著明白裝糊涂,一再拿證件做文章,很顯然又是在政治操弄。
臺胞來大陸,常用的證件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臺胞證、居住證和定居證。三種證件功能各不相同,應用行之有年。其中,臺胞證是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也是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必須辦理的證件。居住證是大陸方面為滿足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便利化需求而制發的證件,是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舉措。定居證則是為想在大陸定居的臺胞而設,是批準定居的憑證。
需要說明的是,定居證和身份證不同,臺胞取得定居證不意味著改變戶籍,還需繼續提出申請,再經公安機關審批、履行完戶籍登記程序后才能獲得常住戶口。陸委會稱,臺胞拿到定居證后,下一步即可申請落戶并拿到身份證,故認定“拿到定居證等于拿到大陸的戶籍”,無疑屬于擴大解釋,將“有可能”等同于“必然會”,把“未發生”當成了“已事實”。
再則,就算臺胞拿到大陸身份證,臺灣當局就該打擊報復嗎?居民赴其他地區或國家定居落戶是常事,是他們的正當權益,為政者本不該報以敵視、施以懲罰。實際上,臺灣地區向來允許臺灣居民擁有“綠卡”甚至其他國家的國籍,并不會因此注銷其臺灣戶籍。然而一旦事涉大陸,民進黨當局就換了嘴臉,臺胞前去定居落戶就儼然成了“投敵”,必須“掃地出門”,連領定居證都要開罰。這背后,說穿了還是“逢中必反”思維在作祟,就是要制造“兩國論”的事實。
兩岸融合發展已成時代大潮,彼此交流交往深入社會生活每一寸肌理,臺胞赴大陸辦事、旅游、工作、生活、定居,出于實實在在的需求,與事業生活息息相關。大陸方面推出各種措施為臺胞提供便利,落實同等待遇,是順應民心民意的好事。這些政策措施深受廣大臺胞好評,相關證件也受到越來越多臺胞歡迎,認為有用、實用、好用。反觀民進黨當局,總是站在臺胞利益的對立面,禁止臺胞喜愛的大陸產品入島,拒絕臺灣社會企盼的兩岸旅游成行,阻撓兩岸各領域有利彼此的交流交往,對大陸惠及臺胞的舉措更是詆毀抹黑不斷。誰在真正為臺胞著想,誰在蓄意恐嚇、阻擋臺胞做出自主選擇,不言自明。
民進黨當局妄圖推動兩岸“脫鉤斷鏈少流”,制造“綠色恐怖”,阻撓兩岸同胞走近走親,干擾臺胞奔赴美好,剝奪臺胞發展機會,平添臺胞不便不快,倒行逆施,不得人心,只會引起民憤惹來眾怒,終致反噬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