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召開“6·20”集資詐騙案件新聞發布會,對該起非法集資額度達2.4億元的特大詐騙案進行了通報。
據了解,今年6月19日,犯罪嫌疑人葛某被受害群眾扭送到公安機關。后經公安機關查明,葛某于2010年6月注冊成立齊齊哈爾萬豪房產經紀有限公司,系個人獨資公司,注冊資金10萬元,經營范圍為房地產經紀。公司成立后,葛某并未開展相關房地產經營業務,而是以虛構公司“倒貸”需要墊付資金為由,以公司員工、親朋好友為依托和媒介,承諾以月息不低于6分,甚至日息不低于3分的高額回報為誘餌,在社會上大肆進行集資詐騙活動。據初步統計,參與集資群眾主要涉及北三區、富拉爾基區及梅里斯區,非法集資額度達2.4億元。
截至目前,葛某、許某、王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因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機關正在對相關涉案人員的資產狀況展開全面調查,并已對查證核實的相關涉案財物采取了相應的措施,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
針對目前民間融資不斷擴大的趨勢,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投資要理智思維,謹慎甄別。在參與民間融資行為時,要做到對高息“誘餌”不動心、對老板“實力”不崇拜、對熟人“熱心”不輕信。要多向有關部門進行法律咨詢,提高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公安機關愿積極為廣大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對于非法集資等經濟犯罪,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努力營造誠信、安全的經濟發展環境。(張冰 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