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又穎告別式上,家屬送來吊唁的親友們楊又穎生前最喜歡的雜志照片。(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事件回放:
曾被票選為2014宅男女神、上過多個綜藝節目的臺灣藝人、女模特楊又穎近日自殺結束生命。4月23日,楊又穎哥哥公開其遺書表示,網絡上匿名的誣蔑式霸凌留言,是楊又穎走上絕路的主因。
公眾人物的“恐怖經歷”
臺灣媒體報道,楊又穎家人在自殺現場發現其遺書,一張A4紙寫得“密密麻麻”,講述了工作壓力和對網絡暴民謾罵的不滿。特別是“臉書”上有一個“靠北部落客”,幾個月來不斷攻擊楊又穎,短短70天內有65篇抨擊文章,人身攻擊的內容讓楊又穎身心俱疲。
“靠北”是臺語“哭爸”的諧音,是個詛咒人的詞句,這個博客專門找對象來辱罵、譏嘲、詛咒,不管有沒有證據,都先瘋狂地惡言惡語。楊又穎事件發生之后,“靠北部落客”連夜關閉,其引發的網絡暴力話題卻持續延燒。【詳細】
什么叫霸凌:
是指人與人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它一直長期存在于社會中,包括肢體或言語的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也有可能是類似性騷擾般的談論性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評論或譏笑。霸凌并非為偶發事件,而是指長期性,且多次發生的事件。通常被霸凌的學生,會重復發生,并不只一次地被欺負;霸凌是以多種形式存在。如:暴力霸凌(肉體上的欺凌行為)、言語霸凌(辱罵、嘲弄、惡意中傷)、社交霸凌(團體排擠、人際關系對立)、網絡霸凌(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博客、BBS等媒介散播謠言、中傷等攻擊行為)。 【詳細】
目前臺灣無“法”可管
在這一次的網絡霸凌的反思聲中,有更多的媒體和學者提出以“法”規管。
新北市長朱立倫4月24日表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地傷害別人的權益。媒體與網絡以霸凌的手段,違反道德與法律的基本原則,希望當局能立法、執法保障民眾。
楊又穎事件后,大量網友希望懲治“靠北部落客”,“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給出的答復卻是“于法無據”、管不了。對此,有臺媒指出,NCC并非托詞,目前確實沒有法令可依。在網絡霸凌的法律規范上,臺灣的防范工作嚴重落后,只做了點倡導工作,寄希望于業者、網民“自律”。
近年臺灣網絡霸凌愈演愈烈,無法可依是一個原因,加之經濟停滯、社會負面情緒累積,也有島內學者指出,臺灣民主的劣質文化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觀察家指出,惡言相向在臺灣早已司空見慣,君不見在“立法院”,委員們個個仗著有言論豁免權護身,經常侮辱他人。遍地的名嘴,充斥著辛辣而不負責任的言詞,說的愈離譜愈低俗,就愈有收視率。有人做榜樣,網民們有樣學樣。社會風氣未能善盡引導,愛沖動的年輕人,在網絡上更是肆意霸凌了。【詳細】
楊又穎事件引發社會反思
在網絡文化更臻更熟、立法更臻周全之前,網絡使用的文明只能靠使用者自己維持,同時也要由網友互相提醒。每個人在鍵盤前發出惡言惡語的前一秒,請想想自己如果不是以匿名身分發言,而是真名發表,是不是仍會用同樣的惡毒語言來批評謾罵?自己又是不是愿意承擔毀損他人名譽的法律代價?再思之后,也許來得及將不負責的言論刪除。
在楊又穎輕生后,有人高呼啟動復仇機制,要求發動人肉搜索找出霸凌兇手,更有媒體僅憑猜測便公布可能霸凌者的身分。由此可見,鄉民的嗜血習性并非一時可以戒除。但無論如何,面對無辜者的死亡,每一名使用者都有責任協助清理一下網絡的殘忍角落。 【詳細】